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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第五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的决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9 06:40:15  浏览:857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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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第五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的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表彰第五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
障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经过企业申报,省
、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及行业部门推荐,全国技能人才专家评审委员会评
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

一、授予何强等10人(名单附后)“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荣誉称号,颁发“中
华技能大奖”奖章、证书、奖杯和奖金。

二、授予黎长新等147人(名单附后)“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颁发“全国
技术能手”奖章、证书和奖金。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以这次获得的荣誉为新起点,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在平凡
的工作岗位上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希望广大职工向“中华技能大奖”获
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学习,刻苦钻研科学技术,努力提高自身的技术技能水平
。希望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各有关方面,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和
科教兴国战略,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切实加强职业
教育和职业培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群众性
活动,为普遍提高劳动者素质,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促进我国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年十二月八日

第五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名单
(共10名)

  何 强 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勘探局采油二厂采油工(高级技师)
罗东元 广东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电工(高级技师)
沈惠塘    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六一基地电焊工(高级技师)
  夏淑君(女) 江苏宜兴市紫砂工艺五厂陶瓷雕塑、雕刻、堆雕工(高级技师)
  崔宗渭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钳工(高级技师)
高 君 河南莲花味之素有限公司微生物发酵工(技师)
杨万平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上海船厂船舶电工(高级技师)
翁志光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飞机维修工(技师)
郭嘉明 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工(技师)
李永军 辽宁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纺丝工(高级技师)

第五届全国技术能手名单

一、评选获奖(共100名)

黎长新(女)北京五洲大酒店中式面点师(技师)
任 义 北京汽车修理公司一厂热处理工(技师)
  高宏祥 北京钢琴厂乐器漆工(高级工)
  吴毅刚 山西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电焊工(技师)
  粟俊平 山西西山煤电集团公司采煤机维修工(高级技师)
  任爱国 吉林泉阳林业局木材检验工(技师)
  王达利 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配料工(技师)
  刘国平 江苏常州机床总厂装配钳工(高级技师)
  孙建军 江苏镇江自来水公司管道工(高级工)
  欧阳迁来 江西新余市饮食服务公司群益酒楼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
  刘菊根 江西富奇汽车总厂汽车维修工(高级技师)
  饶怀祖 广东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工(高级技师)
  黄振华 广东广州酒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
  吴建宁 湖北红旗电缆厂维修电工(高级技师)
  汪卫东 湖北武汉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水文勘测工(高级工)
  李云刚 云南羊场煤矿掘砌工(高级工)
  薛红凯 云南省盐业总公司盐硝操作工(高级工)
  唐 勇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炉炼钢厂钾肥工艺工(高级工)
  林木昌 海南白沙县龙江农场割胶工(技师)
  叶家静(女)天津叶家静美容化妆品公司美容师(技师)
  王文汉 天津凯德大酒店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
  王玉和 天津公交四公司汽车修理工(技师)
  李泽普 内蒙古通顺铝业股份公司铝冶炼工(高级工)
  吴志强 内蒙古民族集团云中大酒店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
  温传舟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浩良河化肥厂管工(技师)
  宋 萍(女)黑龙江现代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
  罗红英(女)浙江杭州花都美容美发培训中心美容师(技师)
  仇云华 浙江温州大酒家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
  王德雨 福建省马尾造船厂车工(技师)
  郑 闽 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南平分局起重工(技师)
  高桂凤(女)广西柳州百货股份公司五星商厦商品营业员(高级工)
  梁逢海 广西合山电厂电焊工(技师)
  冯运富 河南焦作市宾馆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
  廖胜光 河南航天建筑工程公司瓦工(高级工)
  饶 勇 贵州毕化有限责任公司电焊工(技师)
  李奉恭 内贸局西安烹饪技能培训中心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
  张宝生 陕西宝鸡水泵厂镗工(技师)
  蔡建核 新疆四运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大修厂汽车修理工(技师)
  阿衣孜木古·买买提明(女) 新疆喀什棉纺织厂挡车工(高级工)
  张萌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27团电工(高级工)
  田建生 河北石家庄铁路分局电焊工(高级工)
  杨广宗 河北邯郸钢铁厂炼钢工(技师)
  潘洪平 辽宁本溪水泵厂铸造工(技师)
  崔宝成 辽宁抚顺市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电焊工(技师)
  王 震 上海华联商厦有限公司商品营业员(技师)
  苏德兴 上海锦江集团和平饭店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
  乌雅琴(女)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总装工(技师)
  张 烨 安徽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电焊工(高级技师)
  刘大林 安徽芜湖市铁山宾馆中式烹调师(高级工)
  赵存福 山东胜利石油管理局纯梁采油厂采油测试工(技师)
  刘宝敬 山东苍山县交通委工程处沥青操作工(高级技师)
  董日中 湖南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车工(技师)
  伍平华 湖南链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制氧厂制氢工(高级技师)
  汪先平 四川攀枝花钢铁公司提钒炼钢厂炼钢工(技师)
  范 俊 四川德阳东方汽轮机厂车工(技师)
  张晓林 四川维尼纶厂仪表工(技师)
  周新民 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铣工(高级技师)
  邓长江 重庆铁路分局重庆西机务段电工(技师)
  庄万勤 甘肃刘化(集团)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催化剂制造工(技师)
  杨 平 甘肃兰州电机有限责任公司车工(技师)
  张 奋 宁夏灵武矿务局灵新煤矿电钳工(技师)
  刘孟会 河南台前县黄河河务局河道修防工(高级技师)
  侯东全 陕西省水电工程局机械修理工(技师)
  许 翱 蚌埠铁路分局电务段信号工(高级技师)
  司 然 山海关桥梁厂钳工(高级技师)
  叶土根 上海港口机械制造厂钳工(高级技师)
  李化年(女)路桥集团第二公路工程局试验工(高级工)
  肖能文 中建三局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电焊工(技师)
  蒋根宝 信息产业部电子第14研究所钳工(高级技师)
  胡 炜 合肥电信局长途线务局光缆线务工(高级工)
  王雁洪 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矿产研究所汽车驾驶员(高级工)
  王 勇 中国地质科学院成都探矿工艺研究所钳工(高级工)
  刘建和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保定钞票纸厂钞券抄纸工(高级工)
  胡毅克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飞机维修工(技师)
  段中良 北京卷烟厂包装修理工(技师)
  王玉成 天津劝业场商品营业员(高级工)
  王明珍(女)长春百货大楼商品营业员(技师)
  王华明 浙江虎山集团江山水泥股份公司磨工(技师)
  朱文波 黑龙江伊春市西林钢铁公司炼铁厂冶炼工(高级工)
  王 威 福建省广播电视卫星上行站值机员(高级工)
  腾金龙 山东潍坊华润纺织有限公司浆纱挡车工(高级工)
  胡应华 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重机厂装配钳工(高级技师)
  李树成 哈尔滨电机厂汽焊工(高级技师)
  张 玮 河南平顶山煤炭集团公司电焊工(技师)
  黎国雄 广州金苹果食品有限公司烘焙工(技师)
  凌佩杰 中国石化胜利石油管理局测井工(高级技师)
  余兴佐 华北石油管理局钳工(高级技师)
  吕长久 航天机电集团三院159厂车工(高级技师)
  唐建平 航天科技集团第八研究院800所加工中心操作工(高级技师)
  孙家实 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焊工(高级技师)
  佘渝生 成都光明器材厂贵金属制品工(高级技师)
  卢 平 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聚变科学所钳工(技师)
  彭存利 核工业建设集团第23建设公司电焊工(技师)
  崔 涛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大连造船新厂电焊工(高级技师)
  喻苏维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沪东造船厂钳工(高级技师)
  鲁宏勋 中国航空第一集团空空导弹研究院铣工(高级技师)
  刘火生 中国航空第二集团昌河飞机工业公司飞机铆装钳工(高级技师)
  陈建平 山西省电建二公司焊工(技师)
  贾志清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煤焦车司机(技师)
  李海玲(女) 北京饭店餐厅服务员(高级工)

二、竞赛获奖(共47名)

秦 丽(女)黑龙江电力公司哈尔滨电业局变电站值班员
  张红艳(女)河北沧州供电公司变电站值班员
  王瑞宏 宁夏银南供电局变电站值班员
  赵同庆 上海麦克西饼有限公司中式面点师
  蔡 燏(女)江西乔家栅食品厂中式面点师
  霍一群(女)广东莲香楼中式面点师
  韩吉光 辽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聚仙楼中式烹饪师
  阮燕珍(女)福建福州大酒家中式面点师
  王 苹(女)全国人大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生活处中餐服务员
  张道旺 山东电建二公司电焊工
  王 洋 沈阳凿岩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车工
  张 辉 长春一汽集团公司发动机厂车工
  曹卓军 大连瓦轴集团模具制造公司车工
  王续明 沈阳市交通技术学校汽车驾驶员
  孙福志 长春市公路客运总公司汽车驾驶员
  李家声 上海交运集团培训中心汽车驾驶员
  韩 威 沈阳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教育中心钳工
  李凯军 长春一汽集团公司铸造面具设备厂钳工
  俞 军 上海汽轮机有限责任公司钳工
  张大庆 哈尔滨汽轮机有限责任公司钳工
  李贵库 辽河石油勘探局井下作业工
  黄 树 华北石油管理局井下作业工
  乔志才 辽河石油勘探局井下作业工
  李智勇 辽河石油勘探局井下作业工
  王 科 大庆石油勘探局井下作业工
  朱玉雷 胜利石油管理局石油地震勘探工
  陈 宏 辽河石油勘探局石油地震勘探工
  王志强 胜利石油管理局石油地震勘探工
  卢俊生 辽河石油勘探局石油地震勘探工
  乔 峰 辽河石油勘探局石油地震勘探工
  田海波 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常减压操作工
  张胤霆 抚顺石化分公司常减压操作工
  李天伟 大庆石化分公司常减压操作工
  张其军 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常减压操作工
  张 春 抚顺石化分公司常减压操作工
  毕军刚 齐鲁石化公司乙烯裂解操作工
  王福杰 抚顺石化分公司乙烯裂解操作工
  唐迪平 齐鲁石化公司乙烯裂解操作工
  张林涛 抚顺石化分公司乙烯裂解操作工
  宫钦月 齐鲁石化公司乙烯裂解操作工
  吴洪生 山东栖霞市梦迪制衣公司缝纫工
  张 莉(女)山东省特殊教育中等专科学校工艺蜡染工
  蒋小兰(女)江苏如皋市如城镇宗家巷18号(个体)工艺编结工
  常 清(女)辽宁省残疾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工艺编结工
  肖志方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首饰制作工
  李 进 江苏南京南华宝庆珠宝首饰有限公司首饰制作工
  林 新 福建省金得利集团有限公司首饰制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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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推进新型工业化支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益政办发〔2007〕4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推进新型工业化支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益阳市推进新型工业化支持奖励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益阳市推进新型工业化支持奖励办法

   第一条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见》(益发〔2006〕23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工业化发展引导基金,支持与奖励为全市工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奖励对象不限身份、不限地域、不限企业所有制形式。重点是支持产业集群和核心企业,鼓励建立工业发展孵化器和奖励创税大户,用贴息等方式支持和鼓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品牌培植、出口创汇、专利发明及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等。各区县(市)要设立相应的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支持产业集群和核心企业发展。对市里确定重点发展的产业集群和核心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质扩规增效,企业工业设备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根据所购设备的技术水平给予不同比例的财政贴息。凡购买具有国际先进水平进口设备的,由市人民政府安排工业发展引导基金按银行同期利息的20%贴息1年;凡购买国产先进设备的,按银行同期利息的10%贴息1年。每项工业设备投资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四条 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对建立工业发展孵化器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单位,一次性支持10万元;对市里确定的8家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后劲、成长性较好的“小巨人”企业,一次性支持10万元;对首次进入规模企业统计口径的企业,一次性奖励法人代表2万元。上述奖励资金由市人民政府安排工业发展引导基金进行奖励。

第五条 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和建立技术创新机构。对新认定的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湖南省名牌产品、湖南省著名商标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或检测中心)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企业研制的技术标准被批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奖励。上述奖励资金由市人民政府安排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奖励。对复评合格的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名牌和湖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和2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 奖励工业入库税金增长大户。为增加财政收入,鼓励工业企业依法纳税,当年缴纳除中央、省级以外的地方税收总额位于全市前10位,且其缴纳的上述税收增长速度达到了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当年财税收入目标增长比例的工业企业,在其新增的除中央、省级以外的地方税收的50%限额内,由受益地政府从其设立的工业发展引导基金中安排资金,奖励工业入库税金增长大户。上述奖金在本经营年度结束后的第二年企业上缴地方税收收入不下降,方可兑现。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对为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担保,当年担保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前10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由被担保企业所在地政府安排工业发展引导基金,按银行同期利息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担保机构贴息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八条 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出口创汇,改善地方GDP结构。凡出口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产品产量50%以上的中小企业,除按规定享受国家鼓励出口的优惠政策外,由市人民政府从工业发展引导基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对参加海外专业博览会或展览会的展台费、展会用VCD等制作费补贴50%。

第九条 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鼓励企业经营者参加全国高级经理人认证培训,对获得高级经理人认证者(工业类),由市人民政府安排工业发展引导基金给予0.5万元奖励。鼓励企业经营者争优创先,探索运行机制,创新管理办法,培植企业文化,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类优秀企业或优秀企业经营者等荣誉的单位或个人,由市人民政府安排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奖励。

第十条 支持企业引进优势人才,鼓励科技人员发明创新。对引进两院院士和博士、正高职称人才(与工业企业签约3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每引进一人,由市人民政府安排工业发展引导基金给予单位5万元(或个人2万元)奖励。对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并在工业企业推广运用且产生经济效益的发明者或设计者,由市人民政府安排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和2000元奖励。

第十一条 对完成主要经济效益考核指标、为工业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凡年度全部完成省、市下达的生产运行、扭亏增盈、技术改造、循环经济、中小企业等五大类考核指标的区县(市),由市人民政府安排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对获得目标管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奖励。对全年销售收入、实现利润、上缴税金、自主创新有突出贡献的工业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每年评选20家企业和20名企业经营者,由市人民政府安排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分别给予企业2万元和经营者1万元的奖励。

第十二条 成立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奖励评审委员会,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工业发展奖励的评审工作。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列奖项,由企业、单位或个人申报,经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由有关部门签署意见,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四条 具体评审规则、标准、程序及实施细则由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经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7年度开始施行,由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市人民政府以前出台的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国务院关于严格审批和认真清理各类开发区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严格审批和认真清理各类开发区的通知
国务院


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布局合理的开发区,并集中力量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是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践证明效果很好,今后还要继续坚持。但去年以来,一些地方出现了“开发区热”,开发区越办越多,范围越划越大,
占用了大量的耕地和资金,明显地超出了实际需要和经济承受能力。少数地方无视国家税法和土地法,超越权限擅自制订发布税费减免办法,对外造成了不良影响。对这种情况如不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予以制止,不仅会加剧资金、能源、交通运输和原材料供应的紧张,而且势必影响国民经
济的正常运行和对外开放的健康发展。为此,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设立各类开发区,实行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各级人民政府不得审批设立各类开发区。
二、设立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旅游度假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凡要兴办上述各类开发区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前期规划和可行性研究的指导工作,并向国务院申报。
三、为吸收外资兴办工业、农业、国际旅游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的资源情况、实际需要和条件,批准设立少量省级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在现有权限范围内制定有关优惠政策,并报国务院备案。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批准设立的开发区,不得沿用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的名称和政策。
四、审批设立开发区,要加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严格控制开发面积,并注意以项目带开发。要坚持量力而行,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收益一片。要严格依法审批土地,节约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原则上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
五、对未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而自行兴办的各类开发区,各地要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清理。对缺乏基本建设条件,项目、资金不落实,过多占用耕地或占而不用的开发区,要竖决果断地停下来,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处理好有关善后事宜。土地要还耕于
农,严禁弃耕撂荒。
六、各地区、各部门都要自觉维护国家政策法规的严肃性,严格遵守国家税法、土地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坚决禁止超越国家规定的权限自行制订优惠政策或变相减税让利。各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对此加强监督。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检查清理各类开发区的工作情况,在1993年6月底前报国务院办公厅。



199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