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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9 10:02:20  浏览:917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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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关于下发《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各直属商检局:
现将《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在试行中遇到问题或需要补充、完善的意见,及时报国家局。

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适应边境贸易的发展,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维护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边境小额贸易、边境民间贸易、边民互市贸易和边境地区的地方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商检机构依法对边境贸易中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范围:
一、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以下简称《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二、涉及安全卫生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和出口动物产品检疫;
三、边境贸易合同规定由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商品;
四、对外贸易关系人申请的鉴定业务和委托检验的商品。
第四条 商检机构对未列入本办法第三条一、二、三款应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可进行抽查检验。
第五条 商检机构在受理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报验和检验时,可根据本地区边境贸易的特点,为方便进出,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可采取灵活方式及时检验、出证或者办理放行手续。
报验时应提供有关合同、协议等必要的单证。
第六条 边境地区的地方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和边境民间贸易的进出口商品,有合同的按合同规定检验;没有合同或者合同规定不明确的,只检验使用性能、规格、数量和重量,涉及安全、卫生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第七条 实行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按《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细则》办理。
第八条 口岸商检机构接到进口到货通知单后,对能在口岸进行检验、鉴定的进口商品,应就地进行检验。
不能在口岸进行检验的进口商品,口岸商检机构要及时办理易地检验手续,通知到货地商检机构进行检验。
第九条 对外贸易关系人申请的鉴定业务和委托检验的商品,按有关规定对申请鉴定和委托检验的项目进行鉴定和检验。
第十条 实行涉及安全卫生项目的质量许可证和卫生注册、登记的出口商品,商检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边境贸易经营单位应收购获得商检机构颁发的质量许可证或者卫生注册、登记证书的生产厂的商品,并向产地商检机构报验。
第十一条 根据需要,口岸商检机构在管辖地区内可派员到货物存放地或者贸易现场对进出口商品进行取样检验、查验、鉴定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经铁路联运直接过境需要商检证书的出口商品,由发货地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证书。
非铁路联运的出口商品,由发货地商检机构签发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或者放行单,对出具换证凭单的商品,口岸商检机构按有关规定查验换证,办理放行手续。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签发出口商品不合格通知单,商检不准出口。
第十三条 商检机构对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检验后签发的有关证单,需在证单上加盖“边境贸易”字样的印章。“边境贸易”印章,由国家商检局统一规定。
第十四条 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商检法》及有关规定进行惩处。
第十五条 商检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检验管理和办理鉴定业务,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十六条 设在边境地区的商检机构可根据边境贸易特殊需要,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范围和检验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商检局负责解释。本办法发布后自九二年六月一日起实施。




199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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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


济南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1996年3月29日济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1996年4月17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根据2001年5月18日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经2001年6月15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济南市职工教育条例〉等二十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0年10月27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经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二十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公共环境,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及历城区的洪家楼镇、华山镇、王舍人镇、十六里河镇、党家庄镇、遥墙镇的辖区。


  前款所列区、镇远离市区的农村,可暂不适用本规定,具体范围由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区人民政府划定。
  第三条 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体育馆、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放映厅、游艺厅(室);

  (二)会议厅(室)、礼(会)堂;

  (三)图书馆、档案馆、科技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文化馆、文化宫、少年宫的室内活动场所;

  (四)托儿所、幼儿园;

  (五)中小学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其他各类学校的室内教学、活动场所;

  (六)商店、书店、邮电业、金融业的营业(交易)厅;

  (七)医疗机构的挂号区、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

  (八)电梯间和公共交通工具内,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的候车(机)厅(室)、售票厅;

  (九)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吸烟室(区)。
  第四条 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宣传、教育、文化、新闻等部门应当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
  第五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可以在本单位内部确定除本规定以外的禁止吸烟的场所。

  鼓励创建无吸烟单位。
  第六条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制度和措施;

  (二)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

  (三)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不得设置吸烟器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配备检查人员。
  第七条 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公民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履行本规定规定的职责;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 检查人员对在本单位范围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者,应当予以制止,并可处以十元罚款。


  检查人员对吸烟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第九条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进行处罚,应当按照国家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罚款收入应当按照国家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上交财政。

  第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 对拒绝、阻碍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现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检查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依法进行管理。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各县(市)及历城区的其他乡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1996年5月31日起施行。





关于推进中央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共国资委委员会文件

国资党委纪检[2011]11号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企业廉洁文化
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关于推进中央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国资委第168次党委会议审义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资委纪委将对执行情况适时进行检查。


                             国资委党委
                            2011年1月26日


关于推进中央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中纪发[2009]27号,以下简称《意见》),扎实推进中央企业廉洁文化建设,促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促进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为中央企业科学发展提供文化支撑和思想保证,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意见》为指南,以提高预防腐败能力为目的,以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为重点,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培育“廉洁从业、诚信守法、行为规范、道德高尚”的廉洁理念,养成廉洁从业的道德操守和实践行为,形成反腐倡廉的文化氛围和良好风尚,促进中央企业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国资党委纪检[2005]93号)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宣传[2005]62号)的要求,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构建惩防体系和企业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经过几年的努力,建立中央企业廉洁文化体系。

  (一)2011年,整体规划、夯实基础。各中央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办法。明确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夯实廉洁文化建设的基础,不断提高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廉洁文化建设,使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和广大员工的反腐倡廉意识普遍增强,廉洁理念、廉洁要求逐步融入企业经营管理。

  (二)2012—2013年,巩固提高、形成体系。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基础建设,创新载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廉洁文化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起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相承接、与时代精神相统一、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与惩防体系和企业文化相协调、与企业经营管理和制度体系相融合的具有本企业特色的廉洁文化体系,逐步使廉洁文化核心理念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

  (三)2014—2015年,完善体系、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考核机制、保障机制、参与机制、奖惩机制等,用制度体系保证廉洁精神的弘扬,形成廉洁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实现制度与文化、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结合,将廉洁文化软实力转化为企业竞争优势。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发展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廉洁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建设规划统一部署,克服急功近利和形式主义。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对象、层次、内容和需求的不同,分类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满足员工的文化需求,丰富员工的精神生活,激励员工勤廉敬业,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与人的全面进步。

  (二)服务中心的原则。廉洁文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要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让廉洁文化理念贯穿于企业制度和生产经营管理整个流程,与企业发展同步推进。用先进的文化,确立员工廉洁的价值观念,为企业发展服务。

  (三)遵循规律的原则。按照文化建设的规律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继承并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廉洁思想,借鉴和吸收世界优秀企业文化成果。不断丰富廉洁文化的内涵,创新廉洁文化建设的思路、方法、内容和载体,在继承中创新,在实践中发展,不断增强廉洁文化的科学性、时代性和生命力。

  (四)全员参与的原则。健全员工参与机制,扩大覆盖面,夯实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创建活动之中,凝聚员工的聪明才智,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企业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既是廉洁文化建设的参与者,更是廉洁文化建设的组织者、倡导者、示范者,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和导向作用,重视并支持企业廉洁文化建设。

  (五)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企业文化资源、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等作用,有效利用当地文化资源,做到地尽其利、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结合地域文化特点,开展符合员工思想实际、与周边文化环境相协调的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活动,形成具有本企业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

  (六)注重实效的原则。把握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了解企业不同员工群体的思想状况和需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有针对性地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做到方向明确、思路清晰、工作务实。既要针对热点、把握重点、突破难点、培育亮点,又要兼顾全局、实事求是、循序渐进,重实际、办实事、做实功、求实效。

  四、主要任务

  (一)提炼培育廉洁理念。廉洁理念是廉洁观点、廉洁思想、廉洁动机和态度的总和,反映企业和员工价值取向及道德追求,是廉洁文化的核心,具有引领和先导作用。要培育、宣传“廉洁从业、诚信守法、行为规范、道德高尚”的廉洁理念,使之成为员工自觉的行为准则和廉洁从业的精神动力。同时,还要结合本企业长期生产经营管理实践和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以及反腐倡廉工作实践,总结、提炼、培育具有本企业特色的廉洁文化核心理念,为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是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要把廉洁从业教育纳入企业培训计划,区分层次,突出重点,采取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对企业领导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和广大员工的反腐倡廉教育。

  对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要重点开展党的基本理论、理想信念、优良传统和警示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有关规定,促使领导人员增强宗旨意识,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业绩观,自觉做到依法经营、廉洁从业。

  对广大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主要开展法律纪律、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同时充分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促使其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监督能力,养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章守纪、廉洁从业的行为习惯。

  (三)加强廉洁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必须夯实物质基础,构建交流平台,丰富传播载体。

  1.建设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充分利用企业现有文化设施和教育场所,建立廉洁文化教育基地。要重视文化场所建设,配备必需的设备,为员工参与廉洁文化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企业党校、教育中心要设置廉洁文化课程,提高廉洁教育的系统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大企业和地方廉洁文化共建的力度,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2.建设廉洁文化景观标识。在企业所辖区域干道、广场、社区等适当位置,设立廉洁文化标语、广告牌、雕塑等。在会议室、办公室设立廉洁文化标识,悬挂廉洁理念、格言、警句匾牌等。通过建设各具特色的廉洁文化“路、廊、场、室”,诠释廉洁文化理念,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

  3.建设廉洁文化传播平台。发挥现代传媒直观、快捷、感染力强的优势,建设廉洁文化的传播平台。充分利用企业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手机短信息等平台,及时宣传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成果,传递工作信息,交流廉洁文化建设经验,发送廉洁格言警句等,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廉洁文化制度建设。廉洁文化制度既是廉洁文化建设的规范化表现形式,更是企业扎实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的有力保障。要在教育预防、行为规范、监督制约、检查评估等方面,强化廉洁文化制度建设,将廉洁文化优势转化为企业制度优势、管理优势、效益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

  1.健全廉洁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反腐倡廉教育计划,明确廉洁教育的主题、对象、内容、方法和时间等,确保廉洁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建立完善廉洁教育工作人员培训等制度,保证廉洁文化建设的有效性、连贯性和规范性。

  2.健全廉洁从业规定和行为规范。以企业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为重点,把廉洁从业规定和行为规范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在领导人员层面,健全和完善领导人员述职述廉、任前公示与廉洁谈话、诫勉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重大事项报告、“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在关键部门、重要岗位人员层面,健全和完善“管钱、管物、管人”工作程序、岗位标准和相关人员廉洁自律规定;在员工层面,健全和完善员工基本道德行为规范,形成一整套企业员工形象标准体系。

  3.健全廉洁从业承诺和监督制度。完善各项监督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企业相关制度,将廉洁理念融入经营管理制度之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进企业廉洁诚信建设,建立企业领导人员“诺廉”、“践廉”的保廉制度。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廉洁承诺制度。在资金运作、对外投资、物资采购、招投标、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合同签订、产品销售和产权交易等过程中,实行责任人公开承诺制度。

  4.建立健全廉洁文化建设考评制度。制定廉洁文化建设评价考核标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对廉洁文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配套制度,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加强检查考核,形成廉洁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廉洁文化理论研究。不断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准确把握企业发展的趋势和特点,深入研究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发现新规律,拓展新领域,丰富廉洁文化的时代内涵和表现形式。加强廉洁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研究,促进廉洁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在实践中发挥作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多层次、多角度的理论研讨活动,交流借鉴廉洁文化建设的理论成果。及时总结廉洁文化建设活动中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上升为理论,再放到实践中去检验、去发展,使理论研究成果系统化、制度化,用发展着的廉洁文化理论指导廉洁文化建设的新实践,不断推动中央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发展。

  (六)打造廉洁文化精品。树立精品意识,精心策划组织,开发廉洁文化产品;认真总结、固化廉洁文化创建成果,使之不断向企业产品、形象、品牌、环境延伸。在核心理念提炼培育、反腐倡廉教育、文化阵地建设、制度创新、理论研究等方面打造一批具有企业特色的廉洁文化“精品工程”和“品牌形象”。要与文化部门积极协作,创作廉洁题材文艺作品,繁荣廉洁文艺。注重培养和发现一批积极参与廉洁文化建设的骨干力量,鼓励企业员工创作具有企业鲜明特色和艺术品位的廉洁文艺精品。做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五、主要方法和途径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教育深度,拓宽文化广度,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通过多种途径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一)主要方法。

  1.领导带头推动。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人员要带头树廉洁之风,践廉洁之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廉洁文化教育内容,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廉洁素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落实好“一岗双责”,党政主要领导人员既要带头参加廉洁文化建设活动、执行廉洁从业规章制度,又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高度重视和支持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文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落实。

  2.广泛宣传倡导。大力弘扬廉洁文化,把廉洁文化建设与创建文明企业等工作紧密结合,融入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引导广大员工认同、参与、传播和丰富廉洁文化。组织开展廉洁文化书法绘画作品创作、廉洁文艺演出、“读书思廉”等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活动,提高广大员工的道德修养,培育崇廉风尚。通过廉洁文化“上台面、上路面、上桌面、上页面、上版面”等形式,拓宽宣传教育领域和空间,增强互动性、渗透性和影响力,形成学廉、倡廉、崇廉、守廉的良好风气。

  3.创建廉洁岗位。组织制定各类岗位规范,把廉洁从业的要求融入岗位职责,创建廉洁岗位。把廉洁文化建设与创建党员先锋岗、员工明星岗和青年文明岗等相结合,发挥廉洁文化渗透和教化功能,以“荣廉耻贪,爱岗敬业”为主题,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在重要岗位人员中推行廉洁承诺制度,设立廉洁档案;建立岗位保廉的检查考核制度,有效落实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和企业管理制度,强化各岗位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

  4.创树清廉家风。家庭是廉洁文化建设的特殊阵地,具有独特的影响力。把廉洁文化建设与家庭美德教育相结合,开展以创树清廉家风为内容、以陶冶情操为目标的亲情助廉活动。通过组织领导人员及配偶观看反腐倡廉影视片、签订家庭廉洁承诺书等形式培养崇尚廉洁的理念;通过发家庭廉洁倡议书、廉洁贺卡、廉洁短信息等进行助廉提醒;通过举办清廉家风征文、廉洁知识竞赛、亲情话廉座谈、征集治家格言等活动,使清廉治家理念深入人心;通过开展选树廉内助、清廉家庭等活动,引导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亲友当好贤内助、廉内助,共建幸福、和谐家庭。

  5.评选廉勤典型。通过召开述职述廉会、民主测评会等形式,对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开展评选勤廉兼优人物,大力宣传勤廉敬业的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用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对员工进行示范教育,弘扬正气。

  6.实施考试考核。坚持把廉洁理念教育贯穿于企业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和使用的全过程。一是探索廉洁考试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企业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实行任前或年度(季度)廉洁知识、法纪规章制度考试,促使各级领导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自觉学习法纪规章,从而有效增强廉洁从业意识。二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作风、廉洁从业等方面的考核,把廉洁考核指标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与选拔、使用、收入相挂钩。引导企业领导人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相统一,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二)主要途径。

  1.融入企业党的建设。将企业廉洁文化建设与企业党建有机地统一起来,列入企业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渗透到党建工作的各个环节。用文化的方式拓宽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用文化的形式传播廉洁的要求和规范,用廉洁理念和廉洁氛围,促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党员、领导人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将企业廉洁文化建设与企业党的建设齐抓共创,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共同发展。

  2.融入惩防体系建设。把企业廉洁文化建设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全过程,为教育提供思想内容,为制度提供精神支撑,为监督提供价值标准。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纠风等各项工作具体化,把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和纪律等要求,转化为企业员工的共同意志和行为准则,使构建惩防体系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牢固,使反腐倡廉教育更有影响,制度建设更有力度,监督制约更有实效。

  3.融入企业文化建设。把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统一规划、统筹考虑,各有侧重、突出特色。有效利用企业文化的载体和传播途径,将廉洁文化所蕴涵的理念和内容渗透到企业文化中,将廉洁理念与企业精神、企业宗旨、企业核心价值理念相融合,培养员工高尚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操守。

  4.融入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在企业廉洁文化建设中领导人员是重点,领导班子是关键。把廉洁文化建设和创建“四好”班子紧密结合,把廉洁教育列入企业领导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倡导慎独意识和秉公用权,不断提高领导人员的道德修养和廉洁素质,培育崇廉风尚,塑造“四好”班子。

  5.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把廉洁文化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同奖惩。把廉洁理念寓于管理制度,贯穿于工作流程,使员工既有价值观的导向,又有规章制度的约束,促进廉洁自律与履职尽责的有机统一。

  6.融入企业员工道德建设。注重人本理念,以文育人,以德成人。扩大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把廉洁文化内容纳入员工培训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范畴,不断提高员工的廉洁素质,坚定廉洁从业的价值取向和理想追求,努力培育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领导体制。把企业廉洁文化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建,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发挥优势,广大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不仅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二)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廉洁文化建设组织协调机制,适时研究部署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事项,组织、协调、指导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机制,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规范,分解落实任务,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各责任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对所属企业(单位)的检查、指导和协调。各级纪委要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党委宣传(企业文化)、组织(人事)部门、工会以及共青团等组织在廉洁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建立保障机制。要为廉洁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有力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设立廉洁文化建设专项经费并纳入企业预算;建立廉洁文化建设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严格奖惩兑现,严肃责任追究。

  (四)强化培训教育。加强对企业廉洁文化建设队伍的专业培训,使之具备丰富的廉洁文化知识,准确把握内涵,提高政治素养和文化艺术修养,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保证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同时要加强宣传,强化廉洁教育,提高领导人员和广大员工对廉洁文化的认知水平,使廉洁意识转化成自觉的廉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