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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进一步理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关系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4 21:48:23  浏览:811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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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进一步理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关系的通知

民政部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理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关系的通知
民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负责的决定,经过各地共同努力,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已在全国展开。但各地纷纷反映,正常的工作安排部署,受到严重干扰。现将解决这一问题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坚定地按国务院的分工履行职责,不要受干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国务院已有明确分工。民政部门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必须坚定地执行国务院的决定,不执行或犹豫都是失职。有干扰,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立即排除,以免造成混乱,给养老保险事业造成损失。
二、对于干扰政府履行职能的做法要坚决抵制。一些地方保险公司说他们是依据国务院[1984]151号文件开展养老保险的, 事实上这个文件并没有在农村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相反,国务院正式颁布并于一九八五年四月一日生效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国发[1985]33号)
,对保险公司的性质和业务范围作了规定,其第23条明确规定“本条例不适用于社会保险。”就是说对保险公司不插手社会保险国务院是有明确规定的。因此,对于肆意干扰政府职能部门正常工作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当前在农村一些地方,已多次出现无视改革目标和政策导向,用商业保
险的观念和办法来插手社会养老保险,见钱就收,甚至大量动用集体积累给一少部分人投保,这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将造成混乱和困难。如果再有这种现象发生,各地民政部门应向党委和政府如实汇报,予以严肃批评和制止。
以上通知精神,请各地向当地政府汇报并迅速传达,贯彻落实到基层,并将贯彻情况报告民政部。



199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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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应过美人关
骆玉生
《民主与法制》2004年9月上半月刊“晨钟暮鼓”栏目刊登了陈文欣的一篇文章,题目为《钱迷心窍,“美人”难过英雄关》。文章说的是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一位23岁的姑娘王某,因不堪过清苦平凡的生活,受一部香港英雄救美影片的启发,认为自己秀色可餐,巧施苦肉计一定能够打动怜香惜玉的“英雄”,就选中了宜宾五粮液集团的总裁王国春作为改变自己命运的“英雄”,导演了美人救英雄的故事。
2004年2月,四川省宜宾市召开“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宜宾市政协委员、著名企业家、五粮液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王国春驾车行驶在闹市时,竟两次被王某纠集的一伙歹徒纠缠、毒打并致伤。案件侦破后,检察机关以王某及其同伙涉嫌犯有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今年7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余同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年6个月。宣判后,王某禁不住涕泪横流,伤心地说:“我真的鬼迷心窍,希望能走捷径,一夜暴富。还自作聪明,违法犯罪,结果不但害了别人,还害了自己。”
在这起案件中,所幸的是王国春并没有中她的美人计,没有演绎自古以来就重复不变的英雄难过美人关的故事。然而,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英雄”,即所谓的成功人士都能像王国春那样,在女色面前无动于衷,过好美人关的。而是“就汤下面”,有的人甚至是主动追逐的了。笔者认为,英雄应过美人关。否则,会给自己,给家庭,给国家,给单位都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有时甚至是遗恨终生的。
首先,英雄不过美人关,就要损失钱财。天上不会掉馅饼,地上不会长黄金。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美人之所以“爱”英雄,并非真正的感情之爱,而是金钱之爱,权利之爱。成功的男人或有一官半职,或有不菲的财产,或者是法人代表之类。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女色无疑打上了交易的烙印。美人“爱”英雄,目的或是钱色交易,或是权色交易。如原沈阳市财政局局长郭某(沈阳“10.18”特大腐败窝案被告人之一),其赃款中有近百万巨资去向不明。后经侦察,郭某先后在与四位“红粉知己”的孽缘中一掷万金,成了“红粉知己”的“自助提款机”。虽然这些款子都不是郭某的劳动果实,但它可是国家有限的财政资金,即纳税人的血汗钱。这无疑给国家、单位和个人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
其次,英雄不过美人关,使得自己道德沦丧,损害了自己的形象。大凡“英雄”,现在或是身居官职,或腰缠万贯,或事业有成,或名气冲天。按理说,这些人是应该注重自己名节和他人评价的。如果不过美人关,他虽然可能做得比较隐蔽,但“若为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虽然他人不会当面说你什么,但背后你能堵得住别人的指责、嘀咕?长期以往,“英雄”给人们的印象自然是一落千丈。我们知道,中国老百姓对婚外情还是比较注意和保守的。一旦事发,往往使成功男人身败名裂。
第三,英雄不过美人关,容易是夫妻反目,子女失和。因为是成功男人,自然是已成婚姻、养育子女。英雄一旦有外遇,燃起婚外之情,遭遇美人之恋,其家庭成员是不会不知道的。因为女人的心思特别细,对男人的蛛丝马迹是格外敏感的。如果她发现了男人的婚外情,或河东狮吼,或忍气吞声。假如阻挡不了丈夫的不忠,有的女人会因此报复丈夫而红杏出墙。这样,使得英雄的家庭就成了爱情与婚姻的坟墓。子女知晓英雄的风流韵事后,自然也感觉脸上无光,无疑增加了子女对老爸的反感和坏印象。
最后,英雄不过美人关,会影响自己的事业和前程,有的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俗话说,来着不善,善者不来。美人一旦爱上英雄,她不达到目的是不会罢休的。一旦与美人有染,美人就如同蚂蝗叮在腿上是拂之不去的。因而英雄还得花去一部分时间和精力来应酬美人的。这无疑违反了夫妻相互忠实的义务。如果英雄想摔掉美人,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你要摔掉美人,轻者花费经济,重者引发人命案件。如安徽省芜湖市前政法委书记周某,安徽省萧县交通局前局长李某都因先前有婚外情,后来满足不了情人的欲望和要挟,一念之下雇凶杀人,最后将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由此看来,“英雄”不过美人关,的确对自己、对家庭、对子女、对国家、对事业只有损失,没有一丝好处。我们的“英雄”,不管是大官小吏、厂长经理,还是老板董事,所有的成功男人,都要对自己、家庭、子女、国家、社会负起责任来,以英雄的气概,以自己的理性、人性战胜兽性,坚决不演英雄难过美人关的悲剧,做一个名副其实的英雄。



关于进一步做好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经贸委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




工商消字[2002]第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贸委(经委)、公安厅(局)、卫生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有关省市商委:

今年3月份以来,各级工商、经贸、公安、卫生、税务、质检、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七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消字[2002]第80号)精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地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工作部署和国务院6月27日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措施,巩固成果,推动集贸市场健康发展,经全国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各地在8月下旬和9月上旬进一步对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中“通过专项整治,使集贸市场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税收征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感到基本满意”的专项整治目标和“清查经营主体”、“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强化质量监管”、“强化税收征管”、“净化市场环境”、“清除执法壁垒”、“完善监管制度”、“严肃执法纪律”、“加强舆论宣传”、“着力抓好治本”等10个方面的整治内容,逐一对照,认真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同时,要认真督促检查各地和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总结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作法和经验。

二、督促检查的重点

(一)重点督促检查假冒伪劣的“集散地”、偷税逃税的“特区”、藏污纳垢的“庇护所”、执法部门进不去的“独立王国”等问题的整治情况,特别是查处大要案的情况。

(二)重点督促检查全国及各地确定的重点市场和重点地区的整治情况;检查用集贸市场方式经营的各种各样的“商城”、“商厦”及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食品(含保健食品)、中药材、农副产品、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家用电器、建筑装饰材料等场所和商品的整治情况。

(三)重点督促检查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行现代化的营销方式等方面的情况。

三、督促检查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督促检查是对今年以来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及其成效的一次全面检验,同时也是查找问题,严防“反弹”、“回潮”,促进集贸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

(二)督促检查工作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查找问题。对工作措施得力、狠抓落实且成效明显的,要进行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市场的一些主要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要通报批评,要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三)全面检查,突出重点。各地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对辖区内各类集贸市场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根据本通知的有关要求,突出检查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商品的整治情况。同时,要注意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培养和树立好的典型,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

(四)加强配合,联合行动。各地相关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进行实地检查。国务院七部委局将再次对各地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全国20个重点集贸市场的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各地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如遇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各地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及全国20个重点集贸市场的专项整治情况,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汇总,并请于9月15日前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将各省、各部门的情况一并汇总后报告国务院。

附件:《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综合情况统计表》(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公安部

卫生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二年八月六日